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补偿协议书

房屋补偿协议书

来源:尚车旅游网

  房屋漏水赔偿协议书

  甲 方:绵阳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99号

  乙 方:樊华似锦2期50栋1单元18楼2号业主业主姓名:

  因甲方房屋幕墙结构设计不合理等原因,经三次维修,仍未能妥善处理乙方房屋漏水问题,现造成乙方房屋天花板及墙面乳胶漆、踢脚线、榻榻米、榻榻米上垫着物等大面积损毁。现榻榻米受潮情况严重,已有蟋蟀等虫子出没,乙方正常生活因此受到严重困扰。现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就房屋漏水的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赔偿清单

  二、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_24010_元(大写:贰万肆仟零壹拾元整);并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完成房屋漏水点修复工作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如就此房屋漏水原因无二次损伤,乙方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甲方应保证完成修复工作后不再出现房屋漏水情况。如再次漏水,甲方按此次赔付金额双倍进行赔偿。五、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及方式支付乙方赔偿费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赔付金额的5‰(即120.05元)/天。”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绵阳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 方:樊华似锦2期50栋1单元18楼2号业主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