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
2、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期间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的拆卸、包装与运输和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等;
3、基于拆迁发生的奖励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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