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承包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大区别就是承揽合同具有人身性,即未经定做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有一点就是定做人具有任意变更和解除的权利(当然,有损失的还是需要赔偿的)。在具体的事务完成之后,支付的是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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