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什么条件
1、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的条件如下: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权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二、土地征用的程序是什么
土地征用的程序如下:
1、申请。按照国家规定,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或者准许建设的国家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用地;
2、选址。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3、商定补偿安置方案。用地范围及建设面积估算之后,土地管理部门应组织建设单位、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
4、划拨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的申请,依照法定批准权限经县级以上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5、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时,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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