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要写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达成一致后,需要把工资待遇、社保待遇和劳动合同期限等重要的内容约定进合同中,如果有遗漏的,可以重新签约或者及时补充。
一、员工不胜任调岗需要协商吗
员工不胜任调岗需要协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集团之间调岗是否合法?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同时工资待遇等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可以根据单位的安排变动岗位。
三、脱密期工资管理规定
脱密期工资管理规定如下:
1、脱密期内可以采取的措施或待遇,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既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只要上述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员工都应当遵守;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进行协商,没有就脱密期内的待遇达成任何一致,则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内部有效的规章制度执行;
3、用人单位不应在脱密期内任意降低员工的工资,即使将员工调到工资水平较低的工作岗位上也不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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