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解散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符合解散公司条件的,股东会通过解散公司决议或者符合条件的股东向申请解散公司;
2、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制定清算计划;
5、确定计划后实施;
6、执行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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