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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从轻刑罚

来源:尚车旅游网

强奸罪量刑的从轻情节主要包括:

1、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2、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3、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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