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死缓减为无期徒刑能否假释规定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假释。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制度;
2、死缓的考验期为两年,通过考验期减为无期徒刑或者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假释;
3、但需要注意的是,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暴力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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