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薪资的个人所得税缴纳
绩效薪资要加入薪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章:“企业发生的合理的薪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薪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薪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薪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所以绩效薪资也属于薪资薪金范畴,应按薪资总额计提社保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薪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绩效薪资的基本特征
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薪资虽然也包括基本薪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这体现了绩效薪资的综合性特征。
与传统薪资制相比,绩效薪资制的主要特点;一是有利于雇员薪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二是有利于薪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薪资成本;三是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四是绩效薪资占总体薪资的比例较高,增强了企业付薪的有效性。绩效薪资体系的不完善之处和负面影响主要是:容易导致对绩优者的奖励有方,对绩劣者约束欠缺的现象,而且在对绩效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因此,对雇员业绩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是绩效薪资实施的关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