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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了病假条单位不给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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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了病假条单位不给假,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患病的劳动者享有法定的病休权利。请病假应由职工本人到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请病假,虽然单位有批假权。但是,劳动者患病,也有休假权,如果员工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病假条、病历和就诊的,用人单位不批准违法法律公平原则,属于违法行为。

解除劳动关系,就只能在以下几种法定情形中才可以: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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