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一般到18岁止,16-18岁可停止支付,当地生活水平足够的,无需支付。父母不履行义务,未成年或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支付权,成年子女不履行义务,缺乏能力的父母有要求支付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期限:
抚养费一般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能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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