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职工工伤认定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申请不受理或认定结论不服、单位缴费费率不服、未履行服务协议或核定待遇异议等情况,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对职工工伤的认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该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工伤认定结果不令人满意时,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首先,仔细审查工伤认定决定书,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其次,收集证据,包括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第三,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专业意见和指导。接下来,根据法律程序,提起申诉或上诉,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公正审理。同时,与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表达不满并要求重新评估。最后,如果需要,可以考虑寻求媒体曝光或组织维权活动,以引起更多关注和支持。维护工伤权益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耐心和坚定的态度。通过合法手段和合作,我们可以为自己争取到公正的结果。
结语
当工伤认定结果不尽如人意时,维护权益至关重要。首先,审查认定决定书,了解法律规定和程序。其次,收集证据支持主张。第三,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意见。接下来,提起申诉或上诉,确保公正审理。同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要求重新评估。最后,可考虑媒体曝光或组织维权活动,引起更多关注和支持。维护工伤权益是复杂过程,需耐心和坚定态度。合法手段和合作,争取公正结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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