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首先向他提出离婚,是好是坏?
离婚,总得有你或他先提出,由他或你回应,从而启动离婚过程的开始。事实上,如果是你先提出离婚,通常是不堪继续忍受压抑痛苦的婚姻生活。虽然离婚是谁也不愿意面对,但如果你们夫妻关系恶化或疏远到一定程度,离婚自然总有一方要主动提出。
你主动提出离婚的好处在于:
(1)你终于下决心解除这一段让你不能再继续忍受的婚姻生活,开始了结束这段婚姻的行动。
(2)你的心情会随着你提出离婚,而变得舒缓和有所期盼。
(3)结束这一婚姻关系变得有期,你需要煎熬的,只是一段时间。
(4)如果你提出离婚前已做好各种准备,你会在这场离婚过程中不会过于被动。
2、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有道理吗?
你可能听到一种民间流传的说法,叫做“谁先起诉谁吃亏”,当你准备提出离婚时,听到这样一种说法,你一定会很疑惑,原本主动提起离婚的话又咽了回去。那么,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可见,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不是说如果你提出离婚要求,如果法院满足了你的诉讼请求,你就应当在财产上让步,即少判给你一些财产,这是错误的理解。但是,以上是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从实践角度来说,“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协议离婚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的这个意愿,已经达成了一致,所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并且将房屋等财产的分割情况都已经约定好,事后如果反悔想要赔偿的话,一般情况下不予支持,但若存在着一些过错情况是可以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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