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政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数额是2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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