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行为可以定为俩个罪名吗?如果可以怎么罚??一个行为不可以定为俩个罪名。因为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按照吸收犯原理,重罪吸收请罪,按照重罪定罪量刑。数罪是指除了牵连犯、吸收犯、连续犯等这些法定的一罪外,一个人的数个行为触犯不同的罪名而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分别定罪量刑后,综合决定刑法的情况。结合犯,是指数个各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为另一个的新罪的犯罪形态。所以一个行为不可以定为俩个罪名。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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