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具体登录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0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一、调整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2019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此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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