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违法,VPN 从技术上来看并不属于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也不具有侵入或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另外,使用 VPN 软件之后所获取的信息,不一定包含非法内容,无法认定 VPN 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软件。因此,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并不适合用于针对非法制售 VPN 软件的行为进行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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