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另一方可以不予偿还: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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