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向机关、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
自首的好处:
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后自动投案,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办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经过不算自首,如交代了执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线索或事件还可以在量刑上减轻。
以下几点可以认定为自首:
1、犯罪后主动报案,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解释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并在现场等待,逮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在一般调查询问时仍主动说明自己的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行政措施的,主动向执行机关说明尚未掌握的犯罪行为;
5、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