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3、门诊支付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累计门诊限额200元。
住院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35%,乡镇卫生院60%。
法律分析
成都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门诊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3、门诊支付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累计门诊限额200元。
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乡镇卫生院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35%,乡镇卫生院60%。
直接去医疗保险结算窗口实时结算报销。
结语
成都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清晰明确,门诊支付比例为60%,年度累计门诊限额为200元;住院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不同分别为100元、200元、500元和5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35%和60%。查询成都医保卡余额可通过上网查询、电话咨询、触摸屏查询或前往社保中心办理大厅查询。请您合理利用这些方式,方便快捷地了解个人参保信息和社保余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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