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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属于哪种房产证明?

来源:尚车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以及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拥有完整产权的则是商品房。夫妻共有房产包括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以及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房屋等。集资房买卖合同在满5年并取得完全产权后有效,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集资房不属于福利分房。

法律分析

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拥有完整产权的则是商品房。集资房由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

一、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二、集资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签订买卖合同无效,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三、集资房算不算福利分房

集资房不算福利分房,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房的区别如下:1、产权归属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后期职工按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产权;单位集资房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2、土地来源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单位集资房是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3、出资方式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单位直接出资,后期职工可购买;单位集资房是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

结语

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拥有完整产权的则是商品房。集资房由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包括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以及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集资房买卖合同在满5年并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集资房不属于福利分房。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确定,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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