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有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才需要征收印花税。这里强调的是签订合同的对象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如果是非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间的借款合同,是不需要征收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时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