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对外国人入籍中国,只有三条非常简单的标准,具有其中之一即可加入中国国籍: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
这只是入籍的条件之一,必须要先拥有“中国绿卡”才能完成手续。而中国“绿卡”却堪称世界上最难获得的绿卡之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搜索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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