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 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制定的条例。相关内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列入目录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由I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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