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先找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工程质量验收证书,如果有,那么说明房屋没有质量问题,或者政府部门认为该房屋没有质量问题。如果没有,可以拒绝收楼,并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还房”,属于以开发产品(房屋)抵偿应向被拆迁人支付的拆迁补偿款,应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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