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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4层算违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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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情况。如果有关部门允许在这块宅基地上建四层以上的楼房,那么农民建的房子就不是违章建筑,反之亦然。违章建筑需拆除或到有关部门审批。根据法律,农村居民建造房屋时,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然后才能开工建设。如果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都将被视为违章建筑。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居民建房的主要程序包括:
1、由农村居民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委员会在征求村民小组意见后,报送乡(镇);
3、乡(镇)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审核;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经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发给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注:有些地方出台地方法规或地方规章,要求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证》,依其规定。
二、农村自建房审批的流程
1、村委会审议、征求意见与建房户沟通安排建房基地,审议申请材料和宅基地安排情况并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见,报镇乡。
2、镇乡现场勘测、审核组织镇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一同到实地勘测,并对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在5个工作日内绘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3、属利用原宅基地改建的不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直接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即可开始建设。
4、新建、扩建的报送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镇乡进行规划审批。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由镇乡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审批用地。之后由县级国士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在乡、 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报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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