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期间被提前辞退公司无需赔偿;员工主动辞职公司一般不赔偿,但如因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而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一、辞职期间被提前辞退公司有赔偿吗
1、辞职期间被辞退公司没有赔偿。提出辞职到离职这一段期间属于辞职期间,也就意味着是员工先提出辞职的,而在这期间被辞退的,仅代表用人单位提前同意辞职,因此,辞职是员工提出的,不存在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一般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员工以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辞职期间被辞退的员工并无赔偿权利,因为辞职是员工主动提出的。然而,如果员工以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工作经验支付一个月工资。因此,在辞职过程中需注意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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