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出资企业主要包括以下4种类型: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国家单独出资、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者有关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设立,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设立,国家出资占公司股份总数的多数而使国有出资人成为控股股东的公司。
(4)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设立,公司股份中包含国有股,但国有股不占控股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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