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异议能否确认合同效力
1、执行异议能确认合同效力。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如果对于签订的合同效力有任何异议存在的,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法院介入进行调解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执行异议之诉与执行异议的区别有哪些
执行异议之诉与执行异议的区别有以下五点:
1、主体不同,执行异议之诉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2、管辖不同:执行异议之诉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目的不同:执行异议之诉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
4、程序不同:执行异议之诉为异议、裁定、复议,执行异议为异议、裁定、诉讼;
5、保护的利益不同:执行异议之诉程序利益,执行异议实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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