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然村是由村民经过长时间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它受地理条件、生活方式等的影响。比如在山里头,可能几户在路边居住几代后就会形成一个小村落,这就叫自然村。中国有些地方习惯上将自然村称作“庄”或“屯”,是乡村聚落最基本的组成部分。通常由一个大自然村或几个自然村联合组成一个行政村。自然村的分布、形态、规模和建筑结构深受所处地区自然地理条件(水源、气候、地形及建筑材料特性等)、经济条件、风俗习惯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反映与周围环境的某种适应。自然村数量大、分布广、规模大小不一,有仅个别住户的孤村(如在山区),也有数百人口的大村(如在人口稠密的平原地区)。自然村经济结构较单一,一般由主要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人口居住。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因乡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少自然村不仅限于单纯经营农牧业,还建起了小型工业企业、零售商业和服务业设施,有的还发展成为经营非农产业的专业村。自然村与行政村的区别,不只是规模的大小区别,根本区别在于行政村建立村委会组织、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而自然村不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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