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法中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来源:尚车旅游网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三)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七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