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应找基层人民。因此,公民之间的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基层人民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管辖。一般而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应适用一般管辖规定,而应适用人民的专属管辖。房屋属于房地产,房屋买卖纠纷诉讼由房屋所在地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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