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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问题投诉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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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不同类的农村土地纠纷解决途径不同:1、土地确权纠纷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为被告 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3、土地行政争议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 行政诉讼程序 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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