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时房子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时房子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来源:尚车旅游网

离婚时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一、协议离婚后房子不过户风险是什么

协议离婚后若房子不过户风险具体如下:

1、如未及时登记,可能会存在另一方在房屋上设置抵押、产权变更等行为,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而得到了该房屋的产权;

2、也可能将该房屋进行抵押,影响以后办理过户登记;

3、还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房屋被查封,会增加受偿的难度和风险。

离婚房产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证,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出个执行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