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的抚养权根据子女利益确定,子女未满两周岁的跟随母亲,已满八周岁的则尊重子女意愿。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义务,抚养费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直至子女十八周岁。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有权要求抚养费。离婚后,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双方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子女可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一、未婚子女的抚养权怎样确定
确定未婚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是: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更随母亲一起生活的。抚养权的归属判定都会从子女利益的角度进行考虑。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付抚养费具体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付抚养费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得到孩子抚养权能免给抚养费吗
自己有了抚养权之后孩子就是自己在抚养了不会存在抚养费的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未婚子女的抚养权是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的。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更随母亲一起生活的。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付抚养费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若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有劳动收入并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自己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后,不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协商支付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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