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赠与房产的协议,离婚后想撤销需向请求,但不能起诉撤销赠与。如果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请求。离婚协议中赠与不同于民法典规定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即使在变更登记之后反悔,也不会被支持。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中,房产赠与给女方。离婚后若反悔,当事人可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不能起诉撤销赠与。如果人民审理后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协议中的赠与不同于民法典规定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即使离婚后夫妻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后反悔,主张行使撤销权,人民也不予支持,除非经审查发现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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