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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必须到对方户籍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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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去对方户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都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但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起诉。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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