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有房屋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分割、给予补偿、个人承担未还贷款。具体情况有:共同购房应平等分割,一方付首付的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属于个人财产不需分割,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离婚时平均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后共同房产的处理方式如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分配双方共同拥有的住房。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另一方适当的、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未还清的贷款应由住房所有方个人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1.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房屋,该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
2. 一方支付首付款并取得房产证,在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进行财产分割。
3. 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对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无关,离婚时应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没有或约定不明确,则在离婚时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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