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如果上班途中意外摔伤,应认定为工伤,并获得相应的赔偿。但需注意,如果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则不算工伤,需要自己承担医药费。同时,如果存在故意犯罪、自残或自杀、醉酒或吸毒等情形,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1. 在上班途中意外摔伤,是否会得到赔偿?
2. 如果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则不算工伤,需要自己承担医药费。而在上下班途中,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则应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存在故意犯罪、自残或自杀、醉酒或吸毒等情形,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结语
在上下班途中意外摔伤,不一定会得到赔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来判断。如果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则不算工伤,需要自己承担医药费。而在上下班途中,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则应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存在故意犯罪、自残或自杀、醉酒或吸毒等情形,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想要认定为工伤,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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