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其中,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和其他文件、证明;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需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地点均为当地工商局。
法律分析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相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根据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地点为当地工商局。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需提交资料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结语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和开业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但都需前往当地工商局办理。申请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书、其他文件证明和经营场地证明。开业登记还需提交从业人员证明、家庭人员关系证明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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