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叫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

什么叫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八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 高消费 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协助 执行通知书 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