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取保候审以后怎样处理
1、办理对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后,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取保候审交由机关执行,机关要告知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的规定,如果有保证人的,要告知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2)、取保候审期间,不影响案件的侦查,机关应当继续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二、取保候审怎么取回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满,就可以携带相关文件(包括收取保证金的收据)找拿回保证金。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对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后,取保候审交由机关执行,机关要告知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机关要继续侦查案件。 该内容由 吴春花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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