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监察机关,简称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委,成立于2018年3月。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维护和法律的尊严。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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