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的名字与出生日期可以更改。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变更姓名需要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由本人提出申请;父母离婚后18周岁以下子女姓名变更,必须经离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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