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由车主本人办理交车手续,交警拖走的车不是车主本人不能取车,必须是车主本人,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才可以拿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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