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构成贪污罪。贪污罪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及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侵吞、窃取、骗取或非法占有国有财物。与贪污勾结的人也会被视为共犯。根据贪污数额的大小,犯罪行为将受到不同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没收财产。贪污数额较小者可能面临行政处分。
法律分析
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据为已的,大多情况下会构成贪污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拓展延伸
套取国家资金罪的刑罚量刑标准及其司法解释
套取国家资金罪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或占有国家资金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套取国家资金罪的刑罚量刑标准有明确规定。根据犯罪的情节、数额大小等因素,刑罚可分为有期徒刑和罚金,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刑期的长短和罚金的数额。一般情况下,涉及较大数额的套取国家资金罪会被判处较长的有期徒刑,并处以巨额罚金。而涉及较小数额的犯罪行为则可能被判处较短的有期徒刑或者缓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总之,对于套取国家资金罪,法律有明确的刑罚量刑标准,并由司法解释进行具体解释和适用。
结语
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构成贪污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82条和383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或国有财物的行为。根据犯罪的情节和数额大小,刑罚可从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套取国家资金罪的刑罚量刑标准明确,具体判决由法律和司法解释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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