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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经营的税务规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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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在异地产生经营活动,按要求应当在当地办理分支机构,否则按异地经营来处罚;

企业一般在注册地进行缴税,如果在异地进行经营活动,需要设置分支机构,否则会进行处罚。设立分支机构后可以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时只有所得税在总部所在地缴税,其它税种要在当地分支机构税务局进行缴税,直接向本地办税服务机构缴纳就可以。

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时一般需要缴纳的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

药品异地经营处罚

《药品管理法》对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作了明确规定。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申请领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在对企业名称、地点、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核定后发给的,擅自设点、改变经营方式、增加经营范围,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异地注册分公司还要办税务吗

要的,首先要确定你们公司有没有国税,是只有企业所得税还是有增值税,都是按月还是按季申报,一般增值税都是按月申报,所得税按季申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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