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 分的,后续不能补分,在一个周期内,驾照扣分不满12分的,缴清罚款后,记分在下一周期就会清除;驾照扣分 扣满12分 的,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参加为期七日的 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予以清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七条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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