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标准化
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
2、关键装置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重点部位
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4、危险、有害因素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隐患
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6、重大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7、企业生产装置开车前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 2)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运转调试合格; 3)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订; 4)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5)操作人员培训合格; 6)各种危险已消除或控制。
8、企业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1)检维修前:
⑴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⑵编制检维修方案;
⑶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⑷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⑸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⑹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⑺作业许可证 ; 2)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3)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9、实施安全标准化的先决条件
1.高层领导、企业各级领导要高度承诺、支持、参与 1.1书面承诺(形成文件);
1.2提供资源支持(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 1.3参加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发布支持信息; 1.4参与安全标准化监督、检查、事故调查、考核等; 1.5鼓励、奖励积极的安全行为;
2.全员参与;加强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技能;全员参与风险评价,消除隐患及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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