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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项目部领导带班制度

来源:尚车旅游网


津宁高速二标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以及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安监[2012]741号)的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津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合同项目部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带班生产职责

(一)检查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1、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责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的规范性;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等设备检验验收与安全运行情况;

3、承重支架或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会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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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四)及时发现、报告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五)填写带班生产管理日常记录表并签字归档备查。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公司、业主 、总监办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作业,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上报到项目经理,严禁超能力组织施工。

5、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工程技术部报告。

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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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安全员蒋志东)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七、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施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请假,并通知调度,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工程技术部(安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工程技术部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主管管理人员和劳务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并对严重违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施工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八、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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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九、附表: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时间安排表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附表3:交接班和替班记录表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津宁高速公路第二合同项目经理部

2012年12月5日

附表1: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安排表

日期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第 4 页 共7 页

附表2: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日期 带班人 主要作业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及防控措施 负责人 备注 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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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和替班记录

日期

值班人 接班人 是否替班及替班原因 项目经理同意替班签字 备注 第 6 页 共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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